客组家 > 社会 > 正文

​民法典第二条: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

2025-12-22 17:59 来源:网络 点击:

民法典第二条: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

会议通过)第一编 总则,第一章 基本规定

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。

老践说法:人与人都是平等的,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也是要求平等。公民之间权利平等,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。但如果由于违反刑法被判刑,有的权利是会被依法审判剥夺的。

如果不属于民事活动,则不属于民法调整。如果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,在办理行政职权业务的时候,则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,而应该属于行政诉讼法调整的对象。

结婚、离婚这是比较常见的人身关系,结婚不仅仅是两个我名义上的事情,往往与财产有关,特别是哪些是婚前财产、哪些是婚后财产,分配的时候,差别很大。如果是婚前,则归一方所有。婚后的财产,则归双方共同所有。

在电视剧《我们的婚姻》中,有人在结婚前,就让女方签订婚前协议,结婚后,其所投资的财产,都让其他人代持。离婚时,女人只有小孩、自己的生活用品如项链、耳环等。

所以,如果男方要求女方签订婚前协议的时候,一定要小心,对方也许是为离婚做准备。

财产关系也是民法调整的对象,经济纠纷、房产纠纷、合同纠纷,由于某些原因,有的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子无法按时交房,这也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。

担保、贷款、抵押也属于民法调整对象。人与人、人与法人、人与非法人、法人与非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,也是民法调整的对象。

生活中的,方方面面都与民法息息相关。

关注老践,谢谢!

若是有关民事、行政诉讼相关问题,可在评论区留言,我会及时给予解答。